浙艺新闻

喜报!我校荣获3项浙江省教学成果奖

出处:教务处  文字:韩幸娜  编辑:杜俏俏  时间:2022-02-12
字体:放大 缩小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2021年省级教学成果奖名单,我校荣获浙江省教学成果奖3项,其中《文旅融合背景下艺术实践教学的“山水课堂”创设》获一等奖,《乡村文化服务人才培育“三定”机制的创新与实践》《本土文化语境下“3-3-3”舞蹈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获二等奖。

微信图片_20220212122346.jpg

       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由浙江省政府设立,依据《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每四年评审一次,是对学校人才培养、教学建设和改革成果的检阅和展示。一直以来,我校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全国职教大会精神,学习领会浙江省委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大文化视野、特色化办学”理念,以产教融合为主线,聚力“源头培育文艺新人”,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深化“三教”改革、激发课堂教学活力和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等方面不断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同时,学校高度重视教学成果奖的培育与申报工作,不断提升成果质量和竞争力,曾连续三届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累计获得10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本次获奖是对我校在人才培养工作、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成效的肯定。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推广应用优秀教学成果,充分发挥获奖成果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鼓励广大教师持续潜心教育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把党的教育方针、文艺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教育教学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为助力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提供有力支撑。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党建进行时|浙艺舞蹈学院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双建”工作先进集体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