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艺公告

国家艺术基金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出处:戏曲学院  文字:戏曲学院  编辑:管理员  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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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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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为做好文艺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指引下,在政策举措和市场需求驱动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呈现蓬勃发展态势,规模持续扩展,艺术门类多样,运行主体多元,市场空间广阔,艺术创作质量稳步提升。在这样的背景下,民营文艺表演团体面临的加强人才储备,提高创作演出能力,改善排演设施设备,规范运营管理等一系列需求有待满足。

由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国家艺术基金资助、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主办的——“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表演人才培养”针对提高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演员水平而推出,通过邀请京剧、昆剧、越剧、扬剧、黄梅戏、川剧等名家授课,组织舞台实践等,培养一批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表演领军人物,提高这一区域的戏曲类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整体水平。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培训对象为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戏曲表演人才。剧种以越剧为主,兼顾长三角其它剧种。培训期间通过邀请业内专家,通过线上线下为期60天的培训和实践,达到提高学员专业技能、拓宽艺术视野、提升舞台表演能力的目的。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学校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优异,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是唯一一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高职艺术院校,是《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表演艺术专业目录和配套专业简介、教学标准拟制工作的总领衔单位。2019年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戏曲表演专业群是国家高职“双高计划”专业群。在60余年办学过程中名师荟萃,有盖叫天、姚水娟、周传瑛、王传淞等。学校被誉为“明星摇篮”,先后涌现出一大批杰出校友,如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越剧表演艺术家茅威涛,戏剧导演杨小青等。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2年6月12日至2022年8月11日,培训总时长共61天,其中,集中授课34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2年6月28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2年6月12日-2022年6月27日(网络授课,16天)

 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31日(集中授课、采风、调研,汇报演出34天)

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1日(学员回当地实训、撰写调研报告或制作表演视频,11天)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浙江杭州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浙江省

(三)课程设置

课程由理论基础、专业基础、剧目实践、综合展示、拓展课程五大版块组成。

1.理论基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舞台基础知识》《中国戏曲简史》《戏曲音乐》《艺术概论》《剧团的经营与管理》等;

2.专业基础:《唱腔》《形体》《腿毯》《把子》《舞蹈》《戏曲化妆》《角色创造》等;

3.剧目实践:《牡丹亭》《红楼梦》《梁祝》《陆游与唐琬》《白兔记》《荆钗记》《扈家庄》《石秀探庄》等经典折子教学;

4.拓展课程:《微视频制作》《音乐剪辑》等

5.综合展示:剧、节目展演。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 项目负责人:谢青,教授、一级演奏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长期从事戏曲音乐理论研究和越剧主胡演奏实践教学工作。

2. 项目联络人:蒋羽乾

3. 培训教师(姓氏笔画为序)

序号

类别

姓名

简介

理论类课程导师

毛时安

文艺评论家,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原副主席

冯  洁

一级编剧,原浙江小百花越剧团副团长

吕效平

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文学院副院长

罗  松

戏剧评论家《中国戏剧》主编、编审

胡志毅

教授,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话剧理论与历史研究会会长

崔  伟

戏剧评论家,中国戏剧家协会分党组成员、秘书长

专业类课程导师

支  涛

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文化部优秀专家,2021年获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田蔓莎

川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梅花奖“二度梅”获得者,一级演员、导演

杨小青

著名导演、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学院名誉院长、2021年获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10 

汪世瑜

昆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国家级非遗项目(昆曲)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获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11 

张志红

昆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2 

李政成

扬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江苏省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扬州市扬剧研究所所长

13 

余淑华

一级演员、2021年入选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全国戏曲表演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安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黄梅戏)代表性传承人

14 

周伟君

教授、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学院副院长、2021年获百名优秀戏曲专业专兼职教师文化和旅游部通报表扬

15 

茅威涛

越剧表演艺术家,中国戏剧梅花奖“梅花大奖”得主、中国戏剧家协会副主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越剧)代表性传承人

16 

奚中路

京剧表演艺术家、上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京剧)代表性传承人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培训成果将于2022年7月31日在浙江实验艺术剧场进行汇报演出。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一)培训对象遴选

本培训项目面向在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及福建民营戏曲表演团体招生,择优选拔花旦、小生学员各15名。报名学员的年龄原则上45周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在职青年艺术人才。

同时,学员需符合下列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含10年)以上或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3.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二)录取方式

1.组织专家进行择优录取;

2.录取后对入选学员以电话、邮件方式发放录取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并于指定日期报到。收到通知未回复者视同放弃录取资格。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2 年5月5日-2022年5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及报名材料可在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及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官方微信号下载。申请者报名需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相关报名材料。

1.纸质材料:请如实填写《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邮寄至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材料一式两份。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戏曲学院,蒋羽乾收,手机:13588721575,邮编:310053。邮寄材料封面请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表演人才培训”项目。

2.电子材料:《长三角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传统戏曲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报名表》WORD版,本人身份证(正背面)扫描件、曾获各类奖励证书扫描件、3部能体现本人艺术水平的视频(时长30分钟以内)。视频文件名为:演员姓名-剧种和剧名-演出年份。电子版证明打包于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X省(市)X市X剧团XX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csjrcpy@163.com。

(三)报到方式

1.报到时间:2022年6月28日(8:00-13:00)

2.报到地点: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3.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两张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签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本人最后学历证明,曾获奖励证书)。

4.如遇疫情变化等不可抗拒原因,开班时间顺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费、食宿、学习费用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蒋老师、潘老师

电话: 0571--87150112

传真: 0571--87150112

邮箱: csjrcpy@163.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

邮编:310053


附件:1.学员报名表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学员报名表.doc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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